台灣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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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目
命令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證書費收費標準
條文
沿革
相關法規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申請核發或補(換)發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合格證書,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二百元。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