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公路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南區工程處 (以下簡稱各工程處) 設三課,分別 掌理下列各項: 一、設計課:工程設計事項。 二、工程課:工程預算、發包、施工品質控制及驗收等事項。 三、供應課:工程用地、材料供應、機具調度、保養及文書、出納、庶務 等事項。
第 8 條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 │交通部公路局西部濱海公路北區工程處暫行編制表 (核定本) │ ├─────┬─────────┬───────┬──────┤ │職 稱│ 官 等 職 等 │員 額│備 註│ ├─────┼─────────┼───────┼──────┤ │處長 │ │ (一) │ │ ├─────┼─────────┼───────┼──────┤ │副處長 │ │ (二) │ │ ├─────┼─────────┼───────┼──────┤ │課長 │ │ (三) │ │ ├─────┼─────────┼───────┼──────┤ │段長 │ │ (二~三) │ │ ├─────┼─────────┼───────┼──────┤ │正工程司 │薦派第七職等至第八│七 │ │ │ │職等 │ (二) │ │ ├─────┼─────────┼───────┼──────┤ │副工程司 │薦派第七職等 │九 │ │ │ │ │ (三) │ │ ├─────┼─────────┼───────┼──────┤ │幫工程司 │委派第五職等至薦派│一八 │ │ │ │第七職等 │ (四) │ │ ├─────┼─────────┼───────┼──────┤ │課員 │委派第五職等或薦派│三 │ │ │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二) │ │ ├─────┼─────────┼───────┼──────┤ │工務員 │委派第五職等或薦派│三六 │ │ │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六) │ │ ├─────┼─────────┼───────┼──────┤ │助理工務員│委派第三職等至第五│一○ │ │ │ │職等 │ (三) │ │ ├─────┼─────────┼───────┼──────┤ │監工員 │委派第三職等至第五│四 │ │ │ │職等 │ │ │ ├─────┼─────────┼───────┼──────┤ │材料員 │ │ (二) │ │ ├─────┼─────────┼───────┼──────┤ │辦事員 │委派第三職等至第五│三 │ │ │ │職 │ (一) │ │ ├─────┼─────────┼───────┼──────┤ │書記 │ │ (一) │ │ ├─────┼─────────┼───────┼──────┤ │小計 │ │九○ │ │ │ │ │ (三二~三三) │ │ ├─────┼─────────┼───────┼──────┤ │人事管理員│ │ (一) │ │ ├─────┼─────────┼───────┼──────┤ │會計員 │ │ (一) │ │ ├─────┼─────────┼───────┼──────┤ │佐理員 │ │ (一) │ │ ├─────┼─────────┼───────┼──────┤ │合計 │ │九○ │ │ │ │ │ (三五~三六) │ │ └─────┴─────────┴───────┴──────┘ 附註: 一、本表 ( ) 括弧內員額均由公路局暨所屬機構編制內人員調兼。 二、本編制表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 │交通部公路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工程處暫行編制表 (核定本) │ ├─────┬─────────┬───────┬──────┤ │職 稱│ 官 等 職 等 │員 額│備 註│ ├─────┼─────────┼───────┼──────┤ │處長 │ │ (一) │ │ ├─────┼─────────┼───────┼──────┤ │副處長 │ │ (二) │ │ ├─────┼─────────┼───────┼──────┤ │課員 │ │ (三) │ │ ├─────┼─────────┼───────┼──────┤ │段長 │ │ (二~三) │ │ ├─────┼─────────┼───────┼──────┤ │正工程司 │薦派第七職等至第八│八 │ │ │ │職等 │ (二) │ │ ├─────┼─────────┼───────┼──────┤ │副工程司 │薦派第七職等 │一○ │ │ │ │ │ (三) │ │ ├─────┼─────────┼───────┼──────┤ │幫工程司 │委派第五職等至薦派│一九 │ │ │ │第七職等 │ (四) │ │ ├─────┼─────────┼───────┼──────┤ │課員 │委派第五職等或薦派│三 │ │ │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二) │ │ ├─────┼─────────┼───────┼──────┤ │工務員 │委派第五職等或薦派│三七 │ │ │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六) │ │ ├─────┼─────────┼───────┼──────┤ │助理工務員│委派第三職等至第五│一一 │ │ │ │職等 │ (三) │ │ ├─────┼─────────┼───────┼──────┤ │監工員 │委派第三職等至第五│四 │ │ │ │職等 │ │ │ ├─────┼─────────┼───────┼──────┤ │材料員 │ │ (二) │ │ ├─────┼─────────┼───────┼──────┤ │辦事員 │委派第三職等至第五│三 │ │ │ │職 │ (一) │ │ ├─────┼─────────┼───────┼──────┤ │書記 │ │ (一) │ │ ├─────┼─────────┼───────┼──────┤ │小計 │ │九五 │ │ │ │ │ (二二~三三) │ │ ├─────┼─────────┼───────┼──────┤ │人事管理員│ │ (一) │ │ ├─────┼─────────┼───────┼──────┤ │會計員 │ │ (一) │ │ ├─────┼─────────┼───────┼──────┤ │佐理員 │ │ (一) │ │ ├─────┼─────────┼───────┼──────┤ │合計 │ │九五 │ │ │ │ │ (三五~三六) │ │ └─────┴─────────┴───────┴──────┘ 附註: 一、本表 ( ) 括弧內員額均由公路局暨所屬機構編制內人員調兼。 二、本編制表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