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本中心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教育組:教務計劃、選聘講師考核統計等事項。 二、訓練組:獎懲,請假保健、課外活動、生活指導等事項。 三、總務室:文書、事務、出納、福利及不屬其他各組之事項。
第 6 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訓練中心暫行編制表 (核定本) ┌─────┬────┬───────────────────┐ │職 稱│員 額│備 註│ ├─────┼────┼───────────────────┤ │主任 │ (一) │局長兼任 │ ├─────┼────┼───────────────────┤ │副主任 │一 │ │ ├─────┼────┼───────────────────┤ │組長 │二 │ │ ├─────┼────┼───────────────────┤ │室主任 │一 │總務室 │ ├─────┼────┼───────────────────┤ │講師 │四 │ │ ├─┬───┼────┼───────────────────┤ │員│業務類│三 │ │ │級│ │ │ │ ├─┼───┼────┼───────────────────┤ │佐│業務類│一 │ │ │級│ │ │ │ ├─┼───┼────┼───────────────────┤ │士│業務類│七 │ │ │級├───┼────┼───────────────────┤ │ │技術類│一 │ │ ├─┴───┼────┼───────────────────┤ │合 計│二○ │ │ │ │ (一) │ │ └─────┴────┴───────────────────┘ 附註:本編制表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