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本廠設下列各組、室、工場。 一、總務室。 二、工程組。 三、第一工場。 四、第二工場。 五、第三工場。 六、勞工安全衛生室。 七、會計室。 八、人事管理員。 各組、室、工場掌理事項,依據本局各機廠組織通則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
第 4 條
總務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出納工作、員工福利、薪什費之造單、逾時加班費、誤餐費之請領、員工加班及獎金統計、現金日記帳處理。 二、宿舍管理。 三、職工福利、採購核銷。 四、文康活動執行事宜。 五、公文收發、印信典守、文書檔案等管理。 六、辦公大樓設備維護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七、一般性財產、保管品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 八、辦理個人所得稅之扣繳及申報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
第 5 條
工程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規劃年度修車計劃。 二、每月修車進度之排定。 三、修車之工作命令單、考核、施工等管制。 四、相關單位委託代辦技術性工程事項。 五、進出廠車輛管制。 六、各工場修車業務協調、聯繫等事宜 七、修車外包業務綜理考核。 八、報廢車輛、改造車輛之審理。 九、修車人工及工具之管制。 十、配件委外修製之管控。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第 6 條
第一工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主辦柴聯車、柴油客車、DHL 機車、PBK 電源行李車之引擎、液體變速機、冷卻循環系統、軔機裝置含客車等維修,及品質控管。 二、相關段送修品之維修。 三、維修用料之籌編及領用。 四、各級車輛檢修基準的訂定。 五、其他交辦事項。
第 7 條
第二工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主辦柴聯車、柴油客車、DHL 機車、PBK 電源行李車之轉向架、軔機連桿機構、車輪鏇削或(更換)、連結器、車身鈑金等維修及品質控管。 二、油漆外包工程監造及品質控管。 三、相關段送修品之維修。 四、維修用料之籌編及領用。 五、各級車輛檢修基準的訂定。 六、其他交辦事項。
第 8 條
第三工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主辦柴聯車、柴油客車、DHL 機車、PBK 電源行李車之發電機、起動馬達、蓄電池、各項電氣配件及線路、空調冷氣、車身內裝等維修及品管。 二、空調冷氣機、座椅整修等外包監造。 三、相關段送修品之維修。 四、維修用料之籌編及領用。 五、各級車輛檢修基準的訂定。 六、其他交辦事項。
第 9 條
勞工安全衛生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釐訂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規劃督導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三、規劃督導勞工安全衛生設施之檢點與檢查。 四、指導監督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 五、規劃實施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六、規劃勞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 七、督導職業災害調查及處理辦理職業災害統計。 八、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執行。 九、提供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 十、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十一、職場健康促進計畫事項。 十二、辦理防火管理人事項。 十三、辦理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事項。 十四、督導護理工作、監督廢水處理及設備(含車庫設備維護)工作。 十五、其他交辦事項。
第 10 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年度預(概)算之審核彙編,執行預算分配鍵入。 二、各項經費之控制,收支憑証之審核,記帳憑証之編製。 三、各項經費之會簽,採購案件書面審核監辦。 四、每月財務報表之產出,年度結、決算轉帳、核造及編製。 五、內部往來核對、轉列及編製差異解釋表。 六、統計資料之蒐集、整理、提供及分析彙報事項。 七、年終權責發生費用之保留款轉列。 八、每月庫存現金及備用金之核對,並不定期查核出納會計事務。 九、公文處理,會計憑証、表報之整理、裝訂、收存。 十、路局權責區分交辦事項,本廠小額採購招標稽核及契約審核。 十一、財產購置核銷、登錄、折舊攤提,財產增、減核轉及報廢材料之查核銷帳。 十二、自購料與去年同期比較表,供單位分析改進。 十三、審計機關查核資料提供,分析處理及協調事項。 十四、人工旬報表彙整及自購料整理鍵製。 十五、修車費用平均工資、間接費計算,各項修造工作成本分析,各機檢段配件用料核算,簽認單填製寄發。 十六、在製品、修製品及各機檢段委託工作攤計結轉。 十七、編製作業支出明細表,修造費用明細表,工資、材料、間接費用分析表,完工及未完工成本分析,工作分析月報表等。 十八、其他交辦事項。
第 11 條
人事管理員掌理下列事項: 一、機關組織編制事項。 二、機關人力規劃及評鑑事項。 三、任免、銓敘、俸給及遷調事項。 四、考核、考績(成)、獎懲事項。 五、表揚褒獎及申訴事項。 六、服務紀律、差假勤惰管理事項。 七、訓練、進修、講習、出國、考察及勞工教育事項。 八、退休、離職、資遣及撫卹事項。 九、保險、待遇、福利互助及各項補助費事項。 十、文康活動之擬訂及慶典集會事項。 十一、勞資關係及工作規則事項。 十二、人事資料管理事項。 十三、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