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本所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課:業務承攬簽約、運輸計劃、貨櫃貨箱運輸計劃、稽核、事故 處理事項。 二、機具管理課:各種車輛及運輸機械作業之管理、調撥、維修稽核事項 。 三、倉儲課:倉儲管理、籌劃、調配、倉儲檢核、調查統計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印信、事務保管、出納、修繕、產業管理及不屬其他 各課事項。
第 4 條
本所各課各置課長一人、總務室主任一人,並置正工程司二人、專員三人 、副工程司一人及稽查、幫工程司、工務員、保養場主任 (由技術人員兼 任) 、助理工務員、主任課員、課員、司事等各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 編制表定之。
第 9 條
各服務所各置經理一人、副經理二人,並置服務站主任、主任事務員、服 務站副主任 (由事務員兼任) 、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 (專任或兼任) 、勞 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兼任) 事務員、司事、汽車司機、技術助理、庫守、 業務工等各若干人,其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第 14 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編制表 (核定本) ┌──┬───────────────┬────┬──────┐ │單位│職 稱│員 額│備 註│ ├──┼───────────────┼────┼──────┤ │總所│總經理 │一 │ │ │ ├───────────────┼────┼──────┤ │ │協理 │一 │ │ │ ├───────────────┼────┼──────┤ │ │課長 │一 │ │ │ ├───────────────┼────┼──────┤ │ │室主任 │一 │總務室 │ │ ├───────────────┼────┼──────┤ │ │專員 │二 │ │ │ ├───────────────┼────┼──────┤ │ │正工程司 │一 │ │ │ ├───────────────┼────┼──────┤ │ │稽查 │三 │ │ │ ├───────────────┼────┼──────┤ │ │幫工程司 │二 │ │ │ ├───────────────┼────┼──────┤ │ │工務員 │一 │ │ │ ├───────────────┼────┼──────┤ │ │主任課員 │九 │ │ │ ├───────────────┼────┼──────┤ │ │課員 │九 │ │ │ ├──┬────────────┼────┼──────┤ │ │佐級│業務類 │三 │ │ │ ├──┼────────────┼────┼──────┤ │ │人事│人事室主任 │一 │以下人事人員│ │ │室 ├────────────┼────┼──────┤ │ │ │主任課員 │二 │ │ │ │ ├────────────┼────┼──────┤ │ │ │課員 │三 │ │ │ ├──┼────────────┼────┼──────┤ │ │會計│會計主任 │一 │以下會計人員│ │ │室 ├────────────┼────┼──────┤ │ │ │帳務檢查員 │三 │ │ │ │ ├────────────┼────┼──────┤ │ │ │主任課員 │三 │ │ │ │ ├────────────┼────┼──────┤ │ │ │課員 │五 │ │ │ │ ├────────────┼────┼──────┤ │ │ │司事 │一 │ │ │ ├──┼────────────┼────┼──────┤ │ │政風│主任 │一 │ │ │ │室 ├────────────┼────┼──────┤ │ │ │主任課員 │二 │ │ │ │ ├────────────┼────┼──────┤ │ │ │課員 │三 │ │ ├──┼──┴────────────┼────┼──────┤ │各貨│經理 │四 │ │ │運服├───────────────┼────┼──────┤ │務所│副經理 │五 │ │ │ ├───────────────┼────┼──────┤ │ │主任事務員 │一四 │ │ │ ├───────────────┼────┼──────┤ │ │服務站主任 │三八 │ │ │ ├───────────────┼────┼──────┤ │ │服務站副主任 │一六 │ │ │ ├───────────────┼────┼──────┤ │ │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 │五 │ │ │ │ │ (三七) │ │ │ ├───────────────┼────┼──────┤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 (五) │ │ │ ├──┬────────────┼────┼──────┤ │ │員級│業務類 │三六 │ │ │ ├──┼────────────┼────┼──────┤ │ │佐級│業務類 │五六 │ │ │ │ ├────────────┼────┼──────┤ │ │ │技術類 │二 │ │ │ ├──┼────────────┼────┼──────┤ │ │士級│業務類 │一一二 │ │ │ │ ├────────────┼────┼──────┤ │ │ │技術類 │八 │ │ │ ├──┴────────────┼────┼──────┤ │ │人事管理員 │四 │ │ │ ├──┬────────────┼────┼──────┤ │ │會計│會計主任 │四 │ │ │ │室 ├────────────┼────┼──────┤ │ │ │課員 │二五 │ │ │ │ ├────────────┼────┼──────┤ │ │ │司事 │五 │ │ │ ├──┴────────────┼────┼──────┤ │ │合 計│三七七 │ │ │ │ │ (五八) │ │ └──┴───────────────┴────┴──────┘ 附註:一 本編制表中人事、會計、政風單位之各職稱之職等,應適用「 癸、其他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二」,「癸、其他機關職務列等表 之三」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二 本編制表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