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設各組、課,分 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規劃設計組:港灣規劃設計研究及圖書資料之蒐集保管事項。 二、海岸工程組:氣象、海象調查及模型試驗事項。 三、大地工程組:地質調查及土壤試驗事項。 四、港工材料組:混凝土、鋼筋及其他築港材料試驗研究事項。 五、數學模式組:電腦操作、海岸水力及土壤動力數學模式研究、結構設 計電腦化研究事項。 六、行政課:研考、文書、事務、財產管理、現金出納及其他不屬各組之 業務。
第 7 條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編制表 (核定本) │ ├─────┬────────────┬──┬────────┤ │職 稱│ 官 等 職 等 │員額│備 註│ ├─────┼────────────┼──┼────────┤ │主任 │ │(一)│由交通部運輸研究│ │ │ │ │所副所長兼任。 │ ├─────┼────────────┼──┼────────┤ │副主任 │簡任第十職等 │一 │ │ ├─────┼────────────┼──┼────────┤ │秘書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 │ │ ├─────┼────────────┼──┼────────┤ │組長 │ │(五)│由副研究員以上人│ │ │ │ │員兼任。 │ ├─────┼────────────┼──┼────────┤ │研究員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一│內五人得列簡任第│ │ │ │ │十職等。 │ ├─────┼────────────┼──┼────────┤ │副研究員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三│ │ ├─────┼────────────┼──┼────────┤ │助理研究員│薦任第七職等 │一二│ │ ├─────┼────────────┼──┼────────┤ │助理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一○│ │ │ │第七職等 │ │ │ ├─────┼────────────┼──┼────────┤ │課長 │薦任第七職等 │一 │原主任一人改置。│ ├─────┼────────────┼──┼────────┤ │課員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二 │ │ │ │第七職等 │ │ │ ├─────┼────────────┼──┼────────┤ │辦事員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二 │ │ ├─────┼────────────┼──┼────────┤ │書記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一 │ │ ├─────┼────────────┼──┼────────┤ │人事管理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一 │ │ │ │第七職等 │ │ │ ├─────┼────────────┼──┼────────┤ │會計員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一 │ │ │ │第七職等 │ │ │ ├─────┼────────────┼──┼────────┤ │合計 │ │五六│ │ │ │ │(六)│ │ └─────┴────────────┴──┴────────┘ 附註: 一、本編制表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