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務計畫、工程綜合業務與整體規劃及評估。
二、橋隧、路線、建築水環等工程之設計、審核、施工督導、驗收及材料
檢驗。
三、工程之招標、計價審核、施工考核與品質管制、資料統計、保管及用
地取得。
四、施工機具材料之採購、調撥、儲運及管理。
五、軌道鋪設及施工期間相關鐵路行車協調。
六、電車線、變電設備與其他有關電力工程之規劃、設計、審核、施工監
督、驗收及材料檢驗。
七、號誌、電訊、監控、照明、空調與其他有關電務工程之規劃、設計、
審核、施工監督、驗收及材料檢驗。
八、其他鐵路改建工程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