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本處設左列各組室,分別掌理有關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一、規劃組:掌理整體規劃、系統技術整合、財務計畫之擬訂、營運相關 之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工程協調配合、編譯採購及相關之交通規劃 等事項。 二、工務組:掌理路線、結構、建築工程設計、審核、編製工程概算預算 、地下管線物拆遷之處理協調及安保等事項之計畫、工程預定進度、 施工規範、工料分析、招標文件、工程發包訂約文件及工程考核之擬 訂事項。 三、機務組:掌理機車、車輛及相關維修廠段設備之規劃、設計、審核、 編製工程概算預算、機務工程規範、預定進度、工料分析、招標文件 、發包訂約文件及工程考核之擬訂事項。 四、電務組:掌理電力、電車線號誌、電訊、通風、照明等設備之規劃、 設計、審核、編製工程概算預算、電務工程規範、預定進度、工料分 析、招標文件、發包訂約文件及工程考核之擬訂事項。 五、用地組:掌理用地調查、資料蒐集、測量、協調、都市計畫變更、地 上物查估、補償費核計發放、設施拆遷、用地徵購、路權界樁埋設及 產業登記管理等先期作業事項。 六、行政室:掌理文書、庶務、出納、印信、公共關係、法律事務、工友 管理、車輛管理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