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內政部受理申請優良不動產經紀業認證,申請人應繳納下列規費: 一、資格審查費:每一經紀業繳納新臺幣四千元整。 二、實地審查費:資格審查通過者,依實地審查之營業處所數計,每一處 應繳納新臺幣六千元整。 三、證書費:實地審查通過者,得申請發給認證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整;補發、換發每張新臺幣五百元整。 四、標章費:實地審查通過者,得依營業處所數申請發給標章貼紙;每張 新臺幣一百元整;補發、換發標章者亦同。
第 2 條
內政部受理申請優良不動產經紀業認證,申請人應繳納下列規費: 一、資格審查費:每一經紀業繳納新臺幣四千元整。 二、實地審查費:資格審查通過者,依實地審查之營業處所數計,每一處 應繳納新臺幣六千元整。 三、證書費:實地審查通過者,得申請發給認證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整;補發、換發每張新臺幣五百元整。 四、標章費:實地審查通過者,得依營業處所數申請發給標章貼紙;每張 新臺幣一百元整;補發、換發標章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