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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如左表:
┌─────┬─────┬─────┬─────┐
│      地區│          │          │          │
│國        │    臺    │    臺    │    高    │
│民  家    │          │          │          │
│住  庭    │    灣    │    北    │    雄    │
│宅  平年  │          │          │          │
│類  均所  │    省    │    市    │    市    │
│別    得  │          │          │          │
├─────┼─────┼─────┼─────┤
│  出  自  │  六  以  │  九  以  │  七  以  │
│  售  建  │  十  下  │  十  下  │  十  下  │
│  及  部  │  四      │  四      │  六      │
│  貸  分  │  萬      │  萬      │  萬      │
│  款      │  元      │  元      │  元      │
├─────┼─────┼─────┼─────┤
│    出    │  四  以  │  六  元  │  五  以  │
│    租    │  十  下  │  十  以  │  十  下  │
│    部    │  萬      │  三  下  │  萬      │
│    分    │  元      │  萬      │  元      │
├─────┼─────┴─────┴─────┤
│          │一        二  三        四        │
│    備    │、        、  、        、        │
│          │臺雄高縣北金省獎住理,部輔住本理  │
│          │灣縣雄縣市馬標勵宅國比分助宅標。  │
│          │省縣市轄標地準投之民照辦人之準    │
│          │省轄標市準區辦資承住本理民申出    │
│          │轄市準得辦比理興購宅標。貸請售    │
│          │市得,比理照。建戶貸準  款人部    │
│    註    │及比臺照。臺  國,款出  自比分    │
│          │高照北臺  灣  民辦者售  購照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