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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及貸款自建對象家庭收入標準如左表: ┌─────┬─────┬─────┬─────┐ │ 地區│ │ │ │ │國 │ 臺 │ 臺 │ 高 │ │民 家 │ │ │ │ │住 庭 │ 灣 │ 北 │ 雄 │ │宅 平年 │ │ │ │ │類 均所 │ 省 │ 市 │ 市 │ │別 得 │ │ │ │ ├─────┼─────┼─────┼─────┤ │ 出 自 │ 六 以 │ 九 以 │ 七 以 │ │ 售 建 │ 十 下 │ 十 下 │ 十 下 │ │ 及 部 │ 四 │ 四 │ 六 │ │ 貸 分 │ 萬 │ 萬 │ 萬 │ │ 款 │ 元 │ 元 │ 元 │ ├─────┼─────┼─────┼─────┤ │ 出 │ 四 以 │ 六 元 │ 五 以 │ │ 租 │ 十 下 │ 十 以 │ 十 下 │ │ 部 │ 萬 │ 三 下 │ 萬 │ │ 分 │ 元 │ 萬 │ 元 │ ├─────┼─────┴─────┴─────┤ │ │一 二 三 四 │ │ 備 │、 、 、 、 │ │ │臺雄高縣北金省獎住理,部輔住本理 │ │ │灣縣雄縣市馬標勵宅國比分助宅標。 │ │ │省縣市轄標地準投之民照辦人之準 │ │ │省轄標市準區辦資承住本理民申出 │ │ │轄市準得辦比理興購宅標。貸請售 │ │ │市得,比理照。建戶貸準 款人部 │ │ 註 │及比臺照。臺 國,款出 自比分 │ │ │高照北臺 灣 民辦者售 購照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