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本考試為委任任用資格考試,現職委任職未具委任任用資格者,得應本考 試。 本考試之類科及其應試科目如附表一。 附表一: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現職人員任用資格考試類科及應試 科目表 ┌──┬──┬──┬──┬──┬───────┬───────┐ │等別│類別│職組│職系│科別│普 通 科 目│專 業 科 目│ ├──┼──┼──┼──┼──┼───────┼───────┤ │委任│行政│普通│一般│一般│一 中華民國憲│四 行政法概要│ │ │ │ │ │行政│ 法概要 │ │ │ │ │行政│行政│ │ │五 行政學概要│ │ │ │ │ │ │二 國文 (論文│ │ │ │ │ │ │ │ 及公文) │六 法學緒論 │ │ │ │ │ │ │ │ │ │ │ │ │ │ │三 本國歷史及│七 政治學概要│ │ │ │ │ │ │ 地理概要 │ │ └──┴──┴──┴──┴──┴───────┴───────┘
第 8 條
教育部應於舉行本考試四個月前,依規定將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現職未具 法定任用資格者,按其參加本考試之類科,造具名冊,一次函送考選部, 應考人以冊列有案者為限。 前項名冊格式如附表二。 附表二: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現職人員任用資格考試未具任用資 格人員名冊 ┌───┬─┬─┬─────┬─┬──┬─────┬───┬─┐ │報 考│姓│性│出 生│學│現任│民國八十四│進 用│備│ ├─┬─┤ │ ├─┬─┬─┤ │職務│年一月十八├─┬─┤ │ │等│類│ │ │年│月│日│ │歸列│日以前之職│年│月│ │ │別│科│名│別│ │ │ │歷│職系│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任│相當│ │ │ │ │ │ │ │ │ │ │ │ │ │職稱│職等│ │ │ │ │ │ │ │ │ │ │ │ │ │ │薪級│ │ │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