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 1
    嘉義梅山太平雲梯登梯收費基準如下:
    • 一、全票一百五十元:一般參觀民眾。
    • 二、優待票一百二十元:
  • 2
    1.購票人數達十八人以上之團體。
  • 3
    2.學生(憑學生證)。
    • 三、特惠票七十五元:
  • 4
    1.兒童(七歲至十二歲,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 5
    2.六十五歲以上持有身分證明文件者。

第 3 條

  • 1
    除下列身分者外,皆依前條規定收費基準收費:
    • 一、學齡前兒童(零至六歲,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 二、身心障礙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
    • 三、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
    • 四、嘉義縣梅山鄉太平村民因林務農事需通過時,憑身分證明。
  • 2
    符合前項身分者得另行繳納團體傷害保險費。

第 4 條

因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由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宣布停止雲梯開放期間,售出之門票無息退還費用。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