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國內快捷郵件之交寄分特約用戶與一般用戶兩類。特約用戶交寄者,寄件 人應向辦理該項業務之郵局申請訂約,自簽訂合約次日起,得以電話通知 指定郵局派員按班收件,或向指定郵局窗口交寄,一般用戶交寄者,自行 向任何辦理國內快捷郵件業務之郵局窗口交寄。
第 5 條
國內快捷郵件之交寄分特約用戶與一般用戶兩類。特約用戶交寄者,寄件 人應向辦理該項業務之郵局申請訂約,自簽訂合約次日起,得以電話通知 指定郵局派員按班收件,或向指定郵局窗口交寄,一般用戶交寄者,自行 向任何辦理國內快捷郵件業務之郵局窗口交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