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典
首頁
說明
廢止法規
文化部
命令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編制表
本法規已廢止
條文
沿革
附件
相關法規
1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 4 條 訂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 三月十三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