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條
園區規劃及運轉維護組掌理下列事項:
- 一、國家鐵道博物館籌設之總體規劃。
- 二、國家鐵道博物館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專業設施之採購及監督。
- 三、典藏車輛、園區內軌道、機械設備之保養、維護及運轉。
- 四、動態車輛展示體驗設施之規劃、採購、維護及運轉。
- 五、其他有關園區規劃及運轉維護事項。
第 5 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下列事項:
- 一、鐵道技術與文化相關文物、車輛、史料之蒐集、研究、典藏、保存及修護。
- 二、藏品之管理、應用及開放。
- 三、相關圖書與數位資源之徵集、蒐購、管理及開放。
- 四、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