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本館設下列科、中心、室:
- 一、知識組織科。
- 二、系統資訊科。
- 三、閱覽諮詢科。
- 四、多元文化服務科。
- 五、數位資源服務科。
- 六、輔導推廣科。
- 七、分館服務管理中心。
- 八、秘書室。
- 九、人事室。
- 十、主計室。
第 4 條
知識組織科掌理事項如下:
- 一、圖書資訊之採訪、徵集、分類、編目及詮釋資料建置。
- 二、書目館藏資料庫之管理及維護。
- 三、公共圖書館共用數位資源之採購及管理。
- 四、數位授權之徵集及管理。
- 五、其他有關知識組織及發展事項。
第 6 條
閱覽諮詢科掌理事項如下:
- 一、館藏之流通、閱覽、諮詢及讀者服務。
- 二、自助式圖書館之營運管理。
- 三、館際合作及聯盟圖書之資訊流通。
- 四、公共圖書館之資源合作業務。
- 五、其他有關閱覽及圖書館服務事項。
第 7 條
多元文化服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 一、多元文化與多國語文族群之服務及主題知識庫之建立。
- 二、圖書、特藏資料之典藏維護及空間規劃管理。
- 三、典藏數位化之建置、管理及加值應用。
- 四、公共圖書館特藏資料數位化之建置輔導。
- 五、其他有關多元文化推廣事項。
第 8 條
數位資源服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 一、資訊素養之培育及數位科技學習。
- 二、各類型數位資源之規劃與利用指導、線上諮詢、數位資源入口網之管理及維護。
- 三、多媒體資料之使用與服務、教學製作、展示及數位影音典藏加值。
- 四、聽視障資料之製作、使用及服務。
- 五、其他有關數位資源服務事項。
第 9 條
輔導推廣科掌理事項如下:
- 一、地方公共圖書館之輔導、營運調查統計及考核評鑑作業之執行。
- 二、公共圖書館館員之在職訓練、學生實習及刊物出版。
- 三、圖書資訊之利用推廣與閱讀、終身學習相關活動之策劃、推動及媒體公關。
- 四、志工召募之組訓及運用。
- 五、其他有關輔導推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