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條
綜合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館務創新發展計畫之研訂。
- 二、中長程計畫、先期作業與重要會議決議事項之追蹤、管制、考核及評估。
- 三、綜合性法規之研擬、訂修與資料之蒐集、彙整、建置、出版及推動。
- 四、安全維護、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警隊之管理。
- 五、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採購、財產管理。
- 六、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第 5 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國父紀念文物史料之蒐集、研究、典藏、維護、管理。
- 二、國父事蹟、思想之推廣。
- 三、館藏文物與藝文作品之典藏、維護及管理。
- 四、孫逸仙博士圖書館之管理、閱覽服務。
- 五、學術合作及交流。
- 六、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
第 6 條
展覽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國父紀念文物史料之規劃、展示及執行。
- 二、藝文展示業務之規劃及執行。
- 三、展覽場地、設施之維護及管理。
- 四、服務人員與志工之訓練、調派、管理及考核。
- 五、其他有關展覽企劃事項。
第 7 條
劇場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年度演出計畫之擬定。
- 二、節目演出現場舞台監督及觀眾服務。
- 三、節目演出之舞台機械、燈光與音響之維護、管理及操作。
- 四、表演活動之規劃製作及演出執行。
- 五、其他有關劇場管理事項。
第 8 條
推廣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媒體公關及形象整合行銷。
- 二、外賓接待及安排導覽服務。
- 三、館際聯誼、交流及合作。
- 四、終身學習活動之規劃執行及其場地設施之管理。
- 五、中山公園場地之使用管理及執行。
- 六、中山公園景觀規劃設計、環境綠美化之管理及維護。
- 七、其他有關推廣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