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公共資源有效利用服務,應徵收規費,其範圍如下:
  • 一、主題館、八K海洋劇場、潮境智能海洋館、區域探索館、典藏館門票費。
  • 二、場地使用費。
  • 三、停車場停車費。

第 3 條

  • 1
    本館主題館、八K海洋劇場、潮境智能海洋館、區域探索館、典藏館門票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一。
  • 2
    本館各場地使用費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二。
  • 3
    本館停車場停車費收費基準及說明如附表三。

第 4 條

本標準所定收費數額,依辦理費用、成本變動、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及其他影響因素等,每三年至少檢討一次。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