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本館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採編課:圖書之選購、徵集、分類、編目、登記及編印目錄、索引等 事項。 二、閱典課:圖書資料、地方文獻之閱覽、典藏及出借等事項。 三、推廣課:策劃及執行圖書館利用教育、相關藝文活動之研究與推廣及 讀書會輔導業務等事項。 四、參考課:參考諮詢服務與資料之徵集、剪輯、整理及館際合作等事項 。 五、視聽教育課:視聽教育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出借、展演、空中 圖書館之錢製、推廣及視聽器材之管理應用,多媒體資料之製作及交 換等事項。 六、輔導課:策劃輔導各級公共圖書館及其他類型圖書館,辦理各項人才 培育訓練及刊物出版業務。 七、秘書室:研考、文書、檔案、印信、庶務、財產管理、房舍保管、出 納及其他不屬於各課、室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