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條
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臺灣文學之資料蒐集、調查、研究及人才培育。
- 二、臺灣文學數位人文平台建置及研究。
- 三、臺灣文學譯述、推廣及出版。
- 四、文物徵集、入藏評估及藏品詮釋。
- 五、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第 5 條
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藏品典藏、整理、登錄、修護、保存、研究、應用及人才培育。
- 二、典藏資料完備、數位典藏加值應用之規劃及執行。
- 三、圖書資料採訪及編目。
- 四、圖書資源蒐集、管理及讀者服務。
- 五、其他有關典藏事項。
第 6 條
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文學展示之研究、策劃執行、導覽規劃及人才培育。
- 二、展場與展示器材之維護及管理。
- 三、國內外展示交流合作。
- 四、學習推廣方案之規劃及運用。
- 五、其他有關展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