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條
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學術研究與交流計畫之擬訂及規劃。
- 二、委託研究專案之資料蒐集及分析。
- 三、館藏文物之相關研究。
- 四、本館展示主題之撰擬。
- 五、圖書資訊相關業務之管理及參考諮詢。
- 六、本館出版品之統合規劃、編印及出版。
- 七、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第 6 條
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本館各項展示主題計畫之擬訂。
- 二、展示施作與展場之管理、監控、監督施工及驗收。
- 三、展場燈光、電力及互動展示設施之維修。
- 四、館際交流之規劃、研擬及執行。
- 五、其他有關展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