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戶政事務所受理閱覽戶籍資料,核發中文、英文戶籍謄本及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 一、閱覽戶籍資料:每次收費新臺幣十五元。
- 二、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十五元。
- 三、英文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一百元。同一次申請二份以上者,自第二份起每張收費新臺幣十五元。
- 四、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每張收費新臺幣十元。
第 3 條
- 1戶政事務所核發國民身分證規費收費數額如下:
- 一、初領:每張收費新臺幣五十元。
- 二、換領:每張收費新臺幣五十元。
- 三、補領:每張收費新臺幣二百元。
- 2戶政事務所提供國民身分證之相片影像電子檔光碟,收費數額每份新臺幣一百元。
- 3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作業而須換領國民身分證者,免收規費。但因申請各項戶籍登記須同時換領,或跨直轄市、縣(市)換領國民身分證者,應繳納規費。
第 5 條
- 1戶政機關提供戶口統計資料,其收費數額如下:
- 一、戶政機關提供戶口統計資料,每張收費新臺幣十元。
- 二、提供電子資料檔之收費依資料量核計,以百萬位元組(Mega Byte ,以下簡稱MB)為計價單位,申請之統計項目資料量不足五十MB者,收費新臺幣一千元;五十MB至不足一百MB者,收費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一百MB至不足五百MB者,收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五百MB以上者,收費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 2公私立學校申請戶口統計資料供教學研究、教育宣導或學生撰寫論文者,得折半收費;政府機關及民意機關為業務需要申請者,免收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