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本會任務為協助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醫師指定之初審事項。 二、關於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情事認定之解釋及糾紛之調處事項。 三、關於優生保健服務、教育宣導之策劃、督導、推行及評估事項。 四、關於衛生工作人員優生保健訓練之策劃、督導、推行及評估事項。 五、關於優生保健研究調查或實驗計畫之辦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優生保健之推行事項。
第 3 條
本會任務為協助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醫師指定之初審事項。 二、關於施行人工流產或結紮手術情事認定之解釋及糾紛之調處事項。 三、關於優生保健服務、教育宣導之策劃、督導、推行及評估事項。 四、關於衛生工作人員優生保健訓練之策劃、督導、推行及評估事項。 五、關於優生保健研究調查或實驗計畫之辦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優生保健之推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