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經濟部水利處水利規劃試驗所 (以下簡稱本所) 掌理下列事項: 一、灌溉排水、灌溉試驗、區域排水工程測量調查、規劃、研究事項。 二、河川綜合治理計畫之測量、調查、規劃、研究及海岸變遷、海岸水文 氣象調查事項。 三、水資源調查、系統分析、水資源開發計畫之調查、規劃、研究事項。 四、水工及數學模型試驗、研究事項。 五、地質鑽探、調查、岩石土壤力學、工程材料試驗及地下研究事項。
第 11 條
本規程所列各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 │經濟部水利處水利規劃試驗所暫行編制表 │ ├────┬─────────────┬──┬────────┤ │職 稱│官 等 職 等│員額│備 考│ ├────┼─────────────┼──┼────────┤ │所長 │簡任第十一職等 │1 │ │ ├────┼─────────────┼──┼────────┤ │副所長 │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1 │ │ ├────┼─────────────┼──┼────────┤ │秘書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1 │ │ ├────┼─────────────┼──┼────────┤ │組長 │ │(5) │由研究員兼任。 │ ├────┼─────────────┼──┼────────┤ │主任 │薦任第八職等 │1 │一 行政室。 │ │ │ │(1) │二 試驗站主任兼│ │ │ │ │ 任。 │ ├────┼─────────────┼──┼────────┤ │隊長 │ │(2) │規劃隊由正工程司│ │ │ │ │兼任。 │ ├────┼─────────────┼──┼────────┤ │研究員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8 │ │ ├────┼─────────────┼──┼────────┤ │正工程司│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15 │ │ ├────┼─────────────┼──┼────────┤ │副研究員│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9 │ │ ├────┼─────────────┼──┼────────┤ │副工程司│薦任第七職等 │23 │ │ ├────┼─────────────┼──┼────────┤ │助理研究│薦任第七職等 │10 │ │ │員 │ │ │ │ ├────┼─────────────┼──┼────────┤ │工程員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40 │ │ │ │至第七職等 │ │ │ ├────┼─────────────┼──┼────────┤ │課員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3 │ │ │ │至第七職等 │ │ │ ├────┼─────────────┼──┼────────┤ │辦事員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1 │ │ ├────┼─────────────┼──┼────────┤ │書記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1 │ │ ├─┬──┼─────────────┼──┼────────┤ │人│主任│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1 │ │ │事├──┼─────────────┼──┼────────┤ │室│課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1 │ │ │ │ │至第七職等 │ │ │ ├─┼──┼─────────────┼──┼────────┤ │會│會計│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1 │ │ │計│主任│ │ │ │ │室├──┼─────────────┼──┼────────┤ │ │課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2 │ │ │ │ │至第七職等 │ │ │ ├─┼──┼─────────────┼──┼────────┤ │政│主任│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1 │ │ │風│ │ │ │ │ │室│ │ │ │ │ ├─┴──┴─────────────┼──┼────────┤ │合 計│120 │ │ │ │(8) │ │ ├──────────────────┴──┴────────┤ │附註:本編制表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