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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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行政
經濟部
水利目
命令
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證書收費標準
條文
沿革
相關法規
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七條及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合格者,應繳納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三百元後始發給合格證書;申請補發或換發合格證書者,亦同。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