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臺灣書店 (以下簡稱本書店) 設左列各部、室,分掌有關事項: 一、編輯部:掌理編輯、出版、製作及發行等事項。 二、營業部:掌理各級學校教科書與各類文化教育用品之經銷及配售,提 供文教育樂休閒等服務,其他有關總經銷委託代辦事項。 三、倉儲部:掌理教科書、各類物品之儲運配發、倉儲管理、勞工安全與 衛生等事項。 四、秘書室:掌理文書、出納、事務、研考及其他不屬於各部之事項。
第 7 條
本書店人員之職等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 │臺灣書店暫行編制表 │ ├─────┬─────────────┬──┬───────┤ │職 稱│職 等│員額│備 考│ ├─────┼─────────────┼──┼───────┤ │總經理 │第十二職等 │一 │ │ ├─────┼─────────────┼──┼───────┤ │協理 │第十一職等 │一 │ │ ├─────┼─────────────┼──┼───────┤ │總編輯 │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一 │ │ ├─────┼─────────────┼──┼───────┤ │經理 │第十職等 │二 │營業部、倉儲部│ │ │ │ │。 │ ├─────┼─────────────┼──┼───────┤ │主任 │第九職等 │一 │秘書室。 │ ├─────┼─────────────┼──┼───────┤ │課長 │第九職等 │三 │ │ ├─────┼─────────────┼──┼───────┤ │編審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二 │ │ ├─────┼─────────────┼──┼───────┤ │勞工安全衛│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一 │ │ │生管理員 │ │ │ │ ├─────┼─────────────┼──┼───────┤ │編輯 │第七職等或第八職等至第九職│一 │ │ │ │等 │ │ │ ├─────┼─────────────┼──┼───────┤ │企劃員 │第七職等或第八職等至第九職│一 │ │ │ │等 │ │ │ ├─────┼─────────────┼──┼───────┤ │課員 │第七職等或第八職等至第九職│三 │ │ │ │等 │ │ │ ├─────┼─────────────┼──┼───────┤ │營業員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五 │內二人得列第八│ │ │ │ │職等。 │ ├─────┼─────────────┼──┼───────┤ │倉儲員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二 │內一人得列第八│ │ │ │ │職等。 │ ├─────┼─────────────┼──┼───────┤ │事務員 │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一 │得列第八職等 (│ │ │ │ │係由本職稱與營│ │ │ │ │業員尾數一人合│ │ │ │ │併計。) │ ├─────┼─────────────┼──┼───────┤ │營業助理員│第五職等至第七職等 │五 │ │ ├─────┼─────────────┼──┼───────┤ │倉儲助理員│第五職等至第七職等 │一 │ │ ├─────┼─────────────┼──┼───────┤ │書記 │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一 │ │ ├─────┼─────────────┼──┼───────┤ │人事管理員│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一 │ │ ├─┬───┼─────────────┼──┼───────┤ │會│會計 │薦任第七職等 │ │ │ │計│主任 │ │一 │ │ │室├───┼─────────────┼──┼───────┤ │ │課員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四 │ │ │ │ │至第七職等 │ │ │ ├─┴───┼─────────────┼──┼───────┤ │合計 │ │三八│ │ └─────┴─────────────┴──┴───────┘ 附註: 一、本編制表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二、本編制表所列各職稱之職等,除會計、人事單位外,其餘均比照「臺 灣地區省 (市) 營事業機構職務列等表」之規定訂列。 三、本編制表會計、人事單位各職稱之職等,應適用「癸、其他機關職務 列等表之三」及「癸、其他機關職務列等表之二」之規定;該職務列 等表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