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機械廠 (以下簡稱本廠) 設各場、室、 課,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製作一場:一般機械構件加工、修理及裝配作業事項。 二、製作二場:食品化工及能源產業機械、港埠載卸裝運、機具車輛製造 及裝配作業事項。 三、製作三場:鋼鐵結構與環境工程設備機械製造及裝配作業事項。 四、技術室:新產品之開發設計製圖、新種業務之研究發展、品質管制及 品質保證制度之協調執行事項。 五、行政室:文書、出納、資產管理、事務、醫務、公共關係、印信、檔 案保管、倉儲保管及其他不屬各課室事項。 六、業務課:成本估算、報價、業務承接、產品推銷、市場調查、工程訂 約、廠商登記、器材採購、工程交貨、運輸及財務調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