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標準之考試規費項目為招生考試報名費。

第 3 條

招生考試報名費收費金額如下:
  • 一、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組:每人新臺幣九百三十七元。
  • 二、專科警員班進修學生組:每人新臺幣九百三十七元。
  • 三、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每人新臺幣一千九百八十元。

第 4 條

(刪除)。

第 5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