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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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廢止法規
內政部
命令
英文戶籍謄本規費收費標準
本法規已廢止
條文
沿革
相關法規
第 1 條
本標準依戶籍法第十二條及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戶政事務所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之收費數額,每張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