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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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目
命令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收費準則
Regulations for Application Fee Concerning Licensing of Works for the Use of Works of Unknown Owner of Copyrights
條文
沿革
相關法規
第 1 條
本準則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申請規費,每件著作新臺幣五千元。
第 3 條
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