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本學院年度訓練實施計畫之擬議及訓練成果之彙編。
-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需求調查、講座遴聘與資料庫建置運用及訓練評估。
- 三、國內外訓練機關(構)、學術機構與相關組織交流合作之規劃及執行。
- 四、公務人力資源管理與發展之研發及結合專家學者進行策略發展研究。
- 五、本學院設施營運與學員服務事項之規劃、執行及管理。
- 六、本學院業務之綜合規劃及協調。
- 七、其他有關訓練業務之綜合規劃事項。
第 5 條
培育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之在職培訓。
-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主管職務管理核心能力之培訓。
-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初任主管訓練之執行。
- 四、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力培訓發展制度之執行。
- 五、其他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育發展之執行事項。
第 6 條
專業訓練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行政院重要政策與法令講習之規劃及執行。
-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及人事人員訓練之執行。
- 三、訓練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及推廣。
- 四、學員輔導、資料庫之研究、運用及執行。
- 五、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之輔導、諮詢、規劃及接受委託辦理訓練。
- 六、其他有關公務人員之專業訓練事項。
第 7 條
數位學習組掌理事項如下:
-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力數位學習與數位媒體之規劃及執行。
-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數位學習平臺之經營管理及維護。
-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公務人力終身學習之執行。
- 四、本學院圖書管理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 五、其他有關公務人力數位學習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