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條
委員會議討論事項如下: 一、原住民事務政策、制度、計畫或方案之審議事項。 二、原住民事務相關法規之制 (訂) 定及修正之審議事項。 三、跨部、會原住民事務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四、其他有關原住民事務之事項。
第 9 條
委員會議議程,依下列次序編列,於開會前一日分送各出、列席人 員: 一、報告事項: (一) 上次委員會議議決案件執行情形報告。 (二) 本會重要措施。 (三) 專案研究或重要工作進度報告。 (四) 委員報告。 二、討論事項。
第 4 條
委員會議討論事項如下: 一、原住民事務政策、制度、計畫或方案之審議事項。 二、原住民事務相關法規之制 (訂) 定及修正之審議事項。 三、跨部、會原住民事務之協調及聯繫事項。 四、其他有關原住民事務之事項。
第 9 條
委員會議議程,依下列次序編列,於開會前一日分送各出、列席人 員: 一、報告事項: (一) 上次委員會議議決案件執行情形報告。 (二) 本會重要措施。 (三) 專案研究或重要工作進度報告。 (四) 委員報告。 二、討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