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輔導員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場員生活指導管理事項。 二、關於場員編組調配事項。 三、關於場員教育訓練事項。 四、關於場員糾紛調處事項。 五、關於各農莊對外公共關係及和睦鄰里事項。 六、關於政令之宣導與場員意見處理事項。 七、關於各農莊儲蓄、積穀及義務勞動指導事項。 八、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第 3 條
輔導員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場員生活指導管理事項。 二、關於場員編組調配事項。 三、關於場員教育訓練事項。 四、關於場員糾紛調處事項。 五、關於各農莊對外公共關係及和睦鄰里事項。 六、關於政令之宣導與場員意見處理事項。 七、關於各農莊儲蓄、積穀及義務勞動指導事項。 八、其他有關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