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會 (以下簡稱輔導會) 為妥善照顧年老無依 退除役官兵,特依輔導會組織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採部分供給制 (自費 ) 於各地區設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 (以下簡稱安養中心) ,其名稱分別冠 以所在地地名。 前項所稱年老無依退除役官兵,係指支領軍方退休俸、生活補助費、贍養 金、大陸半俸及公教人員月退休金等人員。
第 2 條
安養中心設左列各組,掌理有關事項: 一、社會工作組:掌理安養榮民生活照護與心理輔導及善後處理等事項。 二、保健組:掌理安養榮民衛生保健及疾病醫療等事項。 三、行政組:掌理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財產保管及不屬其他各組之 事項。
第 7 條
安養中心置會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編制表 │ ├───┬─────┬──┬─────────────────┤ │職 稱│官 等│員額│備 考│ ├───┼─────┼──┼─────────────────┤ │主 任│簡 派│1 │ │ ├───┼─────┼──┼─────────────────┤ │副主任│簡 派│1 │ │ ├───┼─────┼──┼─────────────────┤ │組 長│薦 派│3 │社會工作組、保健組、行政組;其中保│ │ │ │ │健組長薦任。 │ ├───┼─────┼──┼─────────────────┤ │秘 書│薦 派│1 │ │ ├───┼─────┼──┼─────────────────┤ │輔導員│薦 派│3 │ │ ├───┼─────┼──┼─────────────────┤ │副技師│委任或薦任│2 │ │ ├───┼─────┼──┼─────────────────┤ │醫 師│委任或薦任│1 │ │ ├───┼─────┼──┼─────────────────┤ │社會工│委 派│3 │一 內一人得列薦派。 │ │作員 │ │ │二 本職稱之職等,在「辛、國軍退除│ │ │ │ │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關職務列│ │ │ │ │ 等表之六」未規定前,薦任社會工│ │ │ │ │ 作員暫以薦派第六職等辦理,委派│ │ │ │ │ 社會工作員暫以委派第四職等至第│ │ │ │ │ 五職等辦理。 │ ├───┼─────┼──┼─────────────────┤ │組 員│委 派│3 │內一人得列薦派。 │ ├───┼─────┼──┼─────────────────┤ │護 士│委 任│2 │ │ ├───┼─────┼──┼─────────────────┤ │保健員│委 任│2 │ │ ├───┼─────┼──┼─────────────────┤ │技術員│委 任│1 │ │ ├───┼─────┼──┼─────────────────┤ │藥劑員│委 任│2 │ │ ├───┼─────┼──┼─────────────────┤ │營養員│委 任│1 │本職稱之職等,在「辛、國軍退除役官│ │ │ │ │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六│ │ │ │ │」未規定前,暫以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 │ │ │ │職等辦理。 │ ├───┼─────┼──┼─────────────────┤ │辦事員│委 派│1 │ │ ├───┼─────┼──┼─────────────────┤ │護理佐│委任或僱用│2 │ │ │理員 │ │ │ │ ├───┼─────┼──┼─────────────────┤ │書 記│委 派│1 │本職稱之職等,在「辛、國軍退除役官│ │ │ │ │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六│ │ │ │ │」未規定前,暫以委派第一職等至第三│ │ │ │ │職等辦理。 │ ├───┼─────┼──┼─────────────────┤ │人事管│委任至薦任│1 │現有人員出缺後改為任用。 │ │理員 │ │ │ │ ├───┼─────┼──┼─────────────────┤ │會計員│委任至薦任│1 │現有人員出缺後改為任用。 │ ├───┴─────┼──┼─────────────────┤ │合 計│32 │ │ ├──┬──────┴──┴─────────────────┤ │ 附 │一 本編制表適用彰化、台南、花蓮及八德等四所榮民自費安│ │ │ 養中心。 │ │ │二 本編制表各職稱之職等,在本會所屬各機關職務列等表未│ │ 註 │ 規定前,暫適用「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職務列│ │ │ 等表之六」之規定;該職務列等表修正時亦同。 │ │ │三 表內派用職務進用時,應以具有任用資格者為優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