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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以下簡稱研考會) 為加強與行政院所屬
各機關、省市及縣 (市) 政府主管研考業務單位之協調聯繫,協調解
決各機關間相互配合問題,交換研考工作經驗與研究心得,發揮研考
功能,依本規則舉行研考業務協調會報 (以下簡稱本會報) 。3
三、本會報舉行方式如左:
1 本會報由研考會主辦,並得會同其他機關共同辦理;以每年舉行二
次為原則,必要時得隨時舉行之。
2 本會報由研考會主任委員或指定副主任委員一人主持,如會同其他
機關共同辦理時,由該機關派員共同主持。
3 本會報出席人員如左:
秘書、各業務處室主管。
各部、會、行、處、局、署研考業務主管。
省政府研考業務主管。
直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灣省各縣 (市) 政府計畫室主任。
福建省各縣政府秘書室主任。
其他經指定出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