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身心障礙國民運動委員會 (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 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政策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活動之指導事項。 三、關於全國各機關、團體、機構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之協調、諮詢事 項。 四、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之研究、發展事項。 五、其他有關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事項。
第 2 條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身心障礙國民運動委員會 (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 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政策之研擬事項。 二、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活動之指導事項。 三、關於全國各機關、團體、機構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之協調、諮詢事 項。 四、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之研究、發展事項。 五、其他有關身心障礙國民體育運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