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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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廢止法規
文化部
命令
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編制表
本法規已廢止
條文
沿革
附件
相關法規
1
編 註:本編制表依據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第 4 條訂定,內容請參閱相關圖表附檔。 編 註: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於中華民國一百零 七年九月八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