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典
首頁
說明
行政
經濟部
礦業目
命令
載運少量土石認定標準
條文
沿革
相關法規
第 1 條
本標準依土石採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法所指載運少量土石,指載運土石之重量未逾三公噸之非傾卸框式大貨車或半拖車者。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