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條
防焰性能認證審查每件收費金額如下: ┌───────────┬─────┬────────────┐ │ 項目│防焰性能認│防焰性能認證變更審查費 │ │ │證審查費(│(單位:新臺幣) │ │ 金額 │單位:新臺├─────┬──────┤ │業別 │幣) │需實地調查│不需實地調查│ ├───────────┼─────┼─────┼──────┤ │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製造│ 二千元 │ 二千元 │ 一百元 │ │業者(A 類) │ │ │ │ ├───────────┼─────┼─────┼──────┤ │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防焰│ 二千元 │ 二千元 │ 一百元 │ │性能加工處理業者(B 類│ │ │ │ │) │ │ │ │ ├───────────┼─────┼─────┼──────┤ │防焰合板之防焰性能加工│ 二千元 │ 二千元 │ 一百元 │ │處理業者(C 類) │ │ │ │ ├───────────┼─────┼─────┼──────┤ │進口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 二千元 │ 二千元 │ 一百元 │ │業者(D 類) │ │ │ │ ├───────────┼─────┼─────┼──────┤ │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裁剪│ 五百元 │ 五百元 │ 一百元 │ │、縫製、安裝業者(E 類│ │ │ │ │) │ │ │ │ └───────────┴─────┴─────┴──────┘
第 5 條
防焰標示每張收費金額如下: ┌─────────────────┬────────────┐ │ 項 目 │ 金額 │ │ │ (單位:新臺幣) │ ├──┬──────────────┼────────────┤ │材料│懸掛(紙質) │ 三元 │ │ ├──────────────┼────────────┤ │標示│張貼(紙質自黏式) │ 二元 │ ├──┼──────────────┼────────────┤ │ │張貼(紙質自黏式) │ 二元 │ │物品├──────────────┼────────────┤ │ │縫製(布料) │ 八元 │ │標示├──────────────┼────────────┤ │ │鑲釘(壓克力或玻璃纖維) │ 八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