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 1
    陽明書屋中興賓館參觀導覽門票收費數額如下:
    • 一、一般遊客:全票新臺幣八十元。
    • 二、本國籍遊客,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核准公函或其他相關證件者予以優待:
      • (一)半價優待:
  • 2
    1.假日參訪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
  • 3
    2.學生。外國人在我國各級公、私立學校就讀者,享有半價優惠。
    • (二)免費優待:
  • 4
    1.十二歲以下兒童。
  • 5
    2.非假日參訪之六十五歲以上長者。
  • 6
    3.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一人。
  • 7
    4.公務觀摩人員。
  • 8
    5.持志願服務榮譽卡者。
  • 9
    6.依其他相關法令得免費參觀者。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