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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住宅類別\│ │ │ │ 平均每戶所得\ │出售及貸款自建部分│出租部分 │ │地區 │ │ │ ├────────────┼─────────┼───────┤ │臺灣省 │ 94 萬元以下 │ 52 萬元以下 │ ├────────────┼─────────┼───────┤ │臺北市 │ 145 萬元以下 │ 86 萬元以下 │ ├────────────┼─────────┼───────┤ │高雄市 │ 105 萬元以下 │ 60 萬元以下 │ ├────────────┴─────────┴───────┤ │備註: │ │一、本表金額單位為新臺幣。 │ │二、臺灣省之市及高雄縣縣轄市,得比照高雄市標準辦理;臺北縣縣│ │ 轄市,得比照臺北市標準辦理。 │ │三、金門及馬祖地區,比照臺灣省標準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