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微生物限量: ┌───────┬─────┬─────┬─────┬────┐ │ 項目│ 生菌數 │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 │沙門氏菌│ │類別 │(cfu/mL)│(MPN/mL)│(MPN/mL)│ │ ├───────┼─────┼─────┼─────┼────┤ │一、含有碳酸之│ 4 │10 以下;│ │ │ │ 飲料:包括│10 以下;│但有容器或│ │ │ │ 汽水、可樂│但有容器或│包裝者應為│ 陰性 │ 陰性 │ │ 及其他添加│包裝者應在│陰性 │ │ │ │ 碳酸之飲料│100 以下 │ │ │ │ │ 。 │ │ │ │ │ ├───────┼─────┼─────┼─────┼────┤ │二、果蔬汁及果│ │ │ │ │ │ 蔬汁飲料 │ │ │ │ │ ├───────┼─────┼─────┼─────┼────┤ │(一)未經稀釋│ │ │ │ │ │ 及商業殺│ │ 3 │ │ │ │ 菌之鮮榨│ - │10 以下 │10 以下 │ 陰性 │ │ 天然果蔬│ │ │ │ │ │ 汁 │ │ │ │ │ ├───────┼─────┼─────┼─────┼────┤ │(二)還原果蔬│ 4 │ │ │ │ │ 汁、果蔬│10 以下;│10 以下;│ │ │ │ 汁飲料、│但有容器或│但有容器或│ 陰性 │ 陰性 │ │ 果漿(蜜│包裝者應在│包裝者應為│ │ │ │ )及其他│200 以下 │陰性 │ │ │ │ 類似製品│ │ │ │ │ ├───────┼─────┼─────┼─────┼────┤ │(三)發酵果蔬│ │10 以下;│ │ │ │ 汁、發酵│ - │但經加熱殺│ 陰性 │ 陰性 │ │ 果蔬汁飲│ │菌者應為陰│ │ │ │ 料 │ │性 │ │ │ ├───────┼─────┼─────┼─────┼────┤ │三、以食品原料│ │ │ │ │ │ 萃取而得之│ │ │ │ │ │ 飲料(包括│ 4 │ │ │ │ │ 咖啡、可可│10 以下;│10 以下;│ │ │ │ 、茶或以穀│但有容器或│但有容器或│ 陰性 │ 陰性 │ │ 物、豆類等│包裝者應在│包裝者應為│ │ │ │ 原料萃取、│200 以下 │陰性 │ │ │ │ 磨製或發酵│ │ │ │ │ │ 而成,供飲│ │ │ │ │ │ 用之飲料)│ │ │ │ │ ├───────┼─────┼─────┼─────┼────┤ │四、添加乳酸或│ │10 以下;│ │ │ │ 稀釋發酵乳│ - │但有容器或│ 陰性 │ 陰性 │ │ 調味之酸性│ │包裝者應為│ │ │ │ 飲料 │ │陰性 │ │ │ ├───────┴─────┴─────┴─────┴────┤ │備註:即時調製且為方便外帶所為之暫時性包裝,非用以延長產品儲│ │ 存期限者,不以「有容器或包裝者」之類別判定 │ └──────────────────────────────┘